超高层消防分区供水的压力阈值需严格依据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GB50974-2014确定,核心以3条强制限值为基础,结合分区形式细化管控,避免爆管、超压等安全隐患:
一、必须分区的3个核心压力阈值
满足任意一条就必须竖向分区,是超高层分区的刚性判定依据:
系统总工作压力>2.4MPa:全系统最大运行压力超过2.4MPa时必须分区,防止管道、阀门等附件承压过载爆管,这是超高层分区的首要判定条件。
消火栓栓口静压>1.0MPa:准工作状态下栓口静水压力超过1.0MPa时必须分区,避免低层栓口长期处于高压状态出现渗漏、水带无法正常承压的问题。
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工作压力>1.6MPa,或喷头处工作压力>1.2MPa:喷淋系统单独设置分区阈值,防止报警阀、配水管道承压超出额定值损坏。
二、分区内部的压力管控阈值
每个独立分区内部,需严格控制两类压力在规范允许区间内:
消火栓系统
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三、不同分区形式的附加压力阈值
减压阀减压分区: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:1,单级减压超过1.2MPa时必须采用先导式减压阀;串联减压不得超过2级,第二级阀前后压差不宜超过0.4MPa,阀后必须设置安全阀泄压。
消防水泵串联分区:上下两区水泵叠加后的总系统压力不得突破2.4MPa限值,串联水泵出水管需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,校核叠加压力不超管材承压上限。
减压水箱分区:进水管压力需控制在水箱额定承压范围内,避免高压水流冲击水箱结构,溢流水直接回流至消防水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