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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米以上超高层必须用哪种分区形式
发布时间:2026-08-10 16:57:15| 浏览次数:

一、强制要求核心依据

  • 250米以上超高层的系统总供水扬程远超200m,若采用其他分区形式,极易突破系统工作压力≤2.4MPa的强制限值,带来管道爆管、系统超压失效的重大安全隐患。

  • 该形式可将单段管网的承压控制在2.0MPa以内,完全满足消火栓栓口静压≤1.0MPa、喷头工作压力≤1.2MPa的强制压力要求。

二、该形式的核心强制配置要求

  • 避难层内设置的转输缓冲水箱有效容积不得小于60m³,作为高区供水的中间储水缓冲,避免串联供水断流。

  • 转输水泵和高区主泵必须设置一用一备的备用泵组,严禁采用单台转输泵无备用的设计方案。

  • 泵组之间设置联动启停控制逻辑,转输泵启动后高区主泵方可启动,避免高区主泵空转。

三、禁止采用的其他分区形式

  • 减压阀减压分区:无法满足250米以上超高层的高扬程供水需求,减压阀长期高压运行易失效,属于严禁采用的形式。

  • 消防水泵并行分区:底层消防泵的扬程需超过250m,系统工作压力极易突破2.4MPa的强制限值,250米以上超高层不允许采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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