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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难层还需配置哪些消防专线设施?
发布时间:2025-12-04 15:55:14| 浏览次数:

避难层作为超高层建筑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区域,除需满足净面积要求外,还需配置以下‌消防专线设施‌,以确保火灾时人员安全避难和高效救援:

一、消防通信与报警设施

  1. 消防专用电话

    • 避难层应设置‌直通消防控制室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‌,确保避难人员或救援人员能与消防控制中心实时通信,报告火情或请求支援。

    • 电话应采用防爆、防水设计,并配备明显标识,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使用。

  2. 应急广播系统

    • 避难层需接入建筑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‌,火灾时自动切换至紧急广播模式,播放疏散指令、避难注意事项等信息,引导人员有序避难。

    • 扬声器应均匀布置,确保避难层内任何位置都能清晰听到广播内容。

二、消防供配电与照明设施

  1. 独立应急照明

    • 避难层应设置‌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≥180分钟的应急照明灯具‌,包括疏散照明、安全出口标志灯等,确保火灾时避难层内照明持续可用。

    • 照明灯具需采用防爆、防火设计,并避免直射光线刺激人员眼睛。

  2. 消防配电箱

    • 避难层需设置‌独立的消防配电箱‌,由双电源切换供电,为避难层内的消防设备(如应急照明、通风系统等)提供可靠电源。

    • 配电箱应具备过载、短路保护功能,并设置明显标识。

三、消防防烟与通风设施

  1.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

    • 避难层应设置‌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‌,保持避难层内正压(≥25Pa),防止烟气侵入,为避难人员提供清洁空气。

    • 送风口应均匀布置,风速不宜大于7m/s,避免人员不适。

  2. 排烟设施

    • 若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或存在可燃物,需设置‌自然排烟窗或机械排烟系统‌,及时排除火灾产生的烟气,降低避难环境风险。

四、消防救援与标识设施

  1. 消防电梯出口

    • 避难层应设置‌直通室外的消防电梯出口‌,且消防电梯需能停靠该层,便于消防员快速抵达救援现场。

    • 出口处需设置明显标识,并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。

  2. 疏散指示标志

    • 避难层内应设置‌连续疏散指示标志‌(如地贴、墙贴),指示避难路径和安全出口位置,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。

    • 标志需采用荧光或自发光材料,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清晰可见。

五、其他辅助设施

  1.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

    • 避难层可配置‌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‌,供避难人员或救援人员初期灭火使用,控制小火蔓延。

  2. 灭火器

    • 按严重危险级场所标准配置‌手提式灭火器‌(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),每处设置点不少于2具,间距不大于15米。

规范依据

  •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5.5.23条明确要求: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、消防专线电话、应急广播、防烟设施等,确保避难环境安全可靠。

通过以上设施的配置,避难层能形成‌“通信畅通、供电可靠、防烟隔热、标识清晰”‌的完整防护体系,为超高层建筑火灾时的人员避难和救援提供关键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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